从房子被砸说起……

上海最近的连绵小雨已经让人不记得始于哪一天了,直到房子被砸后接到房东的通知,然后火急火燎地临时搬家、找房、正式搬家,才意识到这“屋漏偏逢连夜雨”的困境引发的恨恨之意。

说起这场被砸的事故(之所以称不上事件,是因为身处上海的群租房,被整治清理,应该是件寻常的事情),我要稍微吐槽一番了——

房子被砸之前有过一次小小的惊险——城管砸了同楼的三层、五层,而终于放过了我这一户所在的六层。本以为就此躲过一劫便算是过了,可是不曾料到这次的群租整治是大力度的,且有回查,貌似有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的行动倾向。这样强有力的手腕固然值得敬畏,可是却让人对处理的过程难以接受,不说二房东违规隔间城管便直接强拆是否合乎法规,起码能做到的应该是提前通知到租客吧,否则只通知到房东/二房东级别的话便给了他们昧心扣押房租及押金的机会,况且这般的驱逐租客只不过是把这些人暂时地逼到另一个暂未形成广泛群租气候的小区。而标榜这些功绩的数字却与此相关,所以也不能说是无用之举吧,至少账面上好看了。

吐槽罢了,心中畅快不少,话说这心中郁结还是要有疏散之处。冷静观之,群租的危害人人知晓,可生存的压力逼迫这些上海的蚁族们不由得从降低生活成本的角度出发而承担一定风险。可一旦这样类似杂乱但是不小的需求市场的形成必然引得市场经济下趋利的导向,这本就无可厚非,可是一加上今天社会的金钱本位的价值观,却使得其中的景观难以直视。可要想靠一个微小的政府机构来制度规范,无疑是一个漫长的反复治理的过程。当然,有人说中国政府的力量之强世界上无语伦比,可是那也只是体现在从小政治课本里说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一旦遇上租房这般关乎民生细节的小事,政府要想办得井井有条,尤其是那么一个审批繁琐、制度纷杂、人员冗余等等等等的机构,真是比那算“三五”还难吧。

怎么越说越到了更高甚至抽象的层面了呢?索性就多说一些吧。在中国发展渐缓的今天,政府提出的“新常态”一词既有对忧虑中的人民来一颗定心丸的意思,也有对这一发展阶段的理性定义。在目前能够看到的未来一段时期,中国还是在靠政府在引导前进,虽说网络打开了舆论的一扇小窗,但是又有多少能够真正积极影响决策呢?恐怕是少之又少吧,否则那些个网络上的公共事件又怎能成为新闻呢?而与此同时,政府也意识到了自身能力的薄弱及有限,在一个现代社会最有力的武器应该还是法治,因而才重提早已写在宪法里却被人所忽视的“依法治国”四个大字。从近两年来的司法改革(如巡回法庭制度)及立法层面的进步(如劳教的立法废止)便可以看出国家层面的努力。当然,即使如此,老百姓最为关心的各种民生问题还是很多悬而未决的,可是在大层面看的话至少有这么一个方向和希望。这样的思考角度显然是仰视,可是在NGO如此不成气候的天国,要想指望人民的自觉,那对于心急的中国人来说这辈子是无缘得见那样一个美国式的民主了。

说着说着,又跑远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特色社会,拿不到一个现成的例子直接参考,那么我们还就只能指望当前政治的生存环境了。可是我想强调的是,在大环境无法撼动的背景下,小人物还是有他们可以抉择的空间的,虽然那个空间可能会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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