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仪式”这个词,可能很多人会感到不屑,貌似在他们眼里就等同于“形式”,也常见于“形式大于内容”,“有形式,无内容”。这些说法常见于以下场景,下级官员接见上级官员,搞演出,搞庆典,而且往往动静很大。
我们常说的“形式大于内容”大多指的是这一类不考虑实际情况内容空洞甚至完全就没有意义的行为活动。
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这样性质的事件实在是屡见不鲜,因此我也开始排斥任何带有某种形式化的东西。甚至将仪式也纳入其中一并治罪,这也是我们常犯的思维错误“恨屋及乌”。后来又一次看一个电视节目,谈到今天音乐出版由于电子网络的发达而使得人们越来越方便且廉价地听到几乎任何音乐的同时,觉得音乐没有以前那么特别有感觉。这一方面原因,一件事物获取的难度降低了,也就从某方面贬低了其价值。另一方面,在早些时候,听音乐还是用留声机的时候,听音乐你要先安放上黑胶唱片,再小心地放上唱针,唱片开始转动的同时音乐慢慢响起。久而久之,你会有种仪式感,而且由于那时这还是少数人才能够做到的,你会更加自发地从内心产生无比激动与敬仰。
仔细想想,当你将一件事物仪式化的同时,其实你的内心经历了复杂的变化——首先你是爱上这件事物了,同时由于它带给你内心的某种意义上的满足或慰藉,使你从内心产生感激,而这种感激还是那种有距离感的、仰视的感激,而且你愿意把它再内心供奉起来视为神物,以至于乐于在现实世界中享受它的同时将之升华为一套仪式,在表达内心仰视的感激的时候赋予了仪式的内容,使其具有了意义,而这仪式也反过来赋予了参加仪式的人浓厚的意义。我觉得,这就是人在于自己内心交流的外在表达,重要的是这外在表达来自于心又同时给了心以存在的理由,这是一种人的自我升华。
因此,现在的我每当接触到有仪式感的东西时,首先产生的是敬畏之心,而后再去追寻背后是否有某种深厚的故事渊源,而非不假思索的一味排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