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1948-1960年的李承晚总统时期是集权主义发展道路的第一个阶段。
1948年建立政府之后,投票选举,分权制约,政党竞争,地方自治,言论、出版与结社自由,等等,这些基本的民主形式都由一个宪法所规定并付诸实施。虽然李承晚和自由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而扭曲了民主的形式,但是仍然不能忽视这个“民主形式”的存在。它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不断地促进政治文化的变迁,不断地暴露和冲刷政治精英们的文化弱点并纠正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最终使得李承晚和自由党的政权垮台。
第二阶段
1960年8月到1961年5月短暂的第二共和国没有集权主义的形式,所以第二阶段应该算是1961年5·16政变到1972年,即军政府时期和第三共和国时期。
这个时期由于总统权力的进一步扩大并停止了地方自治,其集权主义的成分比第一阶段更多。但是它却是另一种形态的集权主义,它突出了国家管理的理性主义的精神。
在经济上,它遵循“增长第一”的方针;在政治上,它强调法律、效率和秩序;在意识形态上,它表现为高度的使用主义化。
就民主发展而言,这个阶段保留了民主的基本形式要素,属于“不充分民主”的范畴。
第三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70年代的维新体制时期和80年代的全斗焕时期,是“官僚——威权主义”。同时可以被看做是前一个大阶段的延续和伸展。其间插入了民主发展进程中的第二次崩溃,即朴正熙被暗杀到光州事件之间半年多的时间。
目前一般的研究倾向于全盘否定官僚——威权主义的政治意义,本书却提出了三点意义。
民主中的秩序。
这一阶段的体制突出了理性主义的原则,不禁强调国家行政系统的纪律,也强调一般的社会纪律。而法律、纪律和秩序的加强,即使改造国民性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主进步的必要条件。基本的社会制度认同。
制度认同危机的根子是经济制度上的意识形态分歧与冲突。从韩国的激进反政府运动可以看到,这些行动的参加者并不愿意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并不认同民主的形式,而是要砸烂现体制实现“实质民主”。基本的制度认同始终是韩国民主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这个问题是在80年代全斗焕时期得到最终解决的。对民众的民主启蒙。
每个人不是天生就能够适应民主的形式,因为民主形式是一套形式化的现代文明,是需要通过认真学习才能掌握的。理想主义者们常常认识不到这一点,他们认为民主就是民众的自由行动,因此民主建设之不需要启蒙的,这其实是鼓励通向混乱的大民主思想。
韩国在1945年独立后民主的启蒙就开始了,以后一直没有间断过。在官僚——威权主义时期,它是积极培育民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等,还包括对公民社会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和引导,是它们朝着民主的方向发展。